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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本社规章制度

人事管理暂行办法

作者: 来源:海南教育期刊社 发布时间:2019-03-26

        为加强单位人事管理,规范单位招聘、入职、转正、试用、离职工作流程,以及对人员补充、内部调动、晋升、考勤、处罚等工作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坚持择优录用,任人唯贤,竞争上岗的基本原则。

第二条 坚持德、能、勤、绩综合考虑,适合岗位需求原则。

第三条  本办法中所涉及的“员工”,系指本社所有在岗在职人员,包括正式聘用职工和临时聘用员工。

第四条 人员聘任执行国家劳动用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 

第二章  聘用、试用

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报学校分管领导,由社长聘任。

第六条  人员聘用。人员聘用一般都应进行公开招聘,选能用贤。副社长、副总编辑、编辑部主任、财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聘任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由社长聘用,向学校报备;其他人员的聘用一般要经党政联席会议或社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由社长聘用。

第七条  试用。新聘用人员须试用合格才予任用,试用期一般为1-3个月。新进员工的试用,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,分管领导监督。新进员工向所在部门报到,并以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。

第八条  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单位可随时停止试用,且不给予任何遣散费或补助。

1.严重违反单位规定的;

2.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;

3.发现进入本单位前曾有违法乱纪行为的;

4.在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;

5.其他可终止试用的情况。

第九条 转正。试用期满后1周内,由员工提出转正申请,部门负责人就其在试用期间的岗位胜任情况、工作态度等德、能、勤、绩各方面作出鉴定,分管领导审核后签署是否录用意见,报社领导研究决定。

    

第三章  考核、奖惩、异动

第十条 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、年终考核,考核是工作人员晋升、聘用(任)、奖惩、培训、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。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定。

第十一条  期刊社的奖励包括:经济奖励、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。期刊社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,具体奖惩措施参照期刊社相关制度和办法执行。

第十二条 员工的异动,主要指部门正副职及以下的员工调动、晋升、降职。

 

第四章    离职

第十三条 期刊社员工的离职分为退休、辞职、辞退、开除等。

第十四条 员工辞职,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。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,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。

第十五条 员工违反期刊社规章制度,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,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。普通员工辞退或开除的决定,由部门负责人提出,报分管领导审核,由社长审批;一般部门负责人的辞退或开除,由分管领导提出,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社长签批;副社长、副总编辑、编辑部主任、财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辞退或开除,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,通报学校,社长签批。

第十六条 因单位业务调整,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用工变化,须经班子会议研究,共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。

第十七条 员工离职须办妥交接手续,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才能离职。财务部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。

第十八条 员工在职其间身故为当然解职。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,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本单位的规定。

 

第五章   员工守则

第十九条  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,处处以期刊社利益为重,为期刊社的发展而奋斗。

第二十条  树立服务意识,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。

第二十一条   具备创新能力,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、新技能,使个人素质与期刊社发展保持同步。

第二十二条  培养敬业奉献精神,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。

第二十三条   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,分工不分家。

第二十四条   忠于职守,服从领导,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,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。

第二十五条   树立保密意识,保守单位秘密。

第二十六条   树立安全生产意识,不得携带违禁品、危险品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。

    

第六章   附则

第二十七条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2018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