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解聘员工的公告
作者: 来源:海南教育期刊社 发布时间:2021-09-27
麦秋燕(女,38岁),2018年10月8日进入本公司工作,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,
多次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,劳动态度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
三十九条第二款: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经
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:将解聘该员工,不再续签《劳动合同书》。同时,本公司郑
重声明,自2021年10月8日起与本公司脱离关系,从解聘之日起对外进行的所有业务均
属于个人行为,本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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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