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正声明
作者: 罗茵茵 来源:海南教育期刊社 发布时间:2026-06-10
近期,我社邮箱收到作者反馈:有第三方机构私自伪造“《新教育》杂志社”业务印章,擅自冒用“《新教育》编辑部采编中心”专属名义,违规向作者发放论文录用通知,私自开展论文采编、录用、征稿等经营性活动。被举报人的行为,已严重扰乱我司正常的期刊出版、采编运营管理秩序,极易造成广大作者及社会公众的认知混淆,严重损害我司合法经营权益,产生恶劣的行业及社会影响。现我司郑重作出如下声明:
本公司所有对外使用公章、合同章、业务章等印章均经公安备案,具备唯一备案编码,全部印章使用流程留存完整登记记录;任何未经我司书面授权、与备案印章样式不符的印章,均属于伪造印章,相关文件、协议自始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,我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、法律责任。
凡以伪造印章与第三方签订合同、收取款项、开展交易造成的全部损失,均由使用伪造印章的主体自行全额承担。
针对此次恶意伪造我司印章、冒用公司身份的侵权违法行为,我司已同步收集全部线索、留存客户举证材料,敬告涉事方立即停止一切冒用、伪造我司印章的违法活动,销毁全部虚假印章,主动消除不良影响;如仍持续实施侵权行为,我司将绝不姑息,从严追责到底。此次我司将保留依法追究涉事主体伪造公司印章罪相关刑事责任;同时保留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侵权方赔偿商誉损失、经济损失的全部权利。
特此声明!
海南《新教育》期刊社有限公司
2026年6月10日

